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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7:01来源:阅读量:

为进一步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及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第十七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我院《关于暂停门诊部分诊疗业务的告知》中暂停执业的诊疗项目,在按照有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诊疗活动。

2.继续做好患者预检分诊。

3.患者做到有序排队,间距适宜,防止人员无序聚集。

4.预约诊疗途径:

①电话预约:0557-6024112(白天)

0557-6086225(24小时)

0557-6882770(24小时)

②微信公众号:灵璧县人民医院预约诊疗

③网上预约:安徽医疗便民

有效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合理分布预约时段,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灵璧县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