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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公告及实施办法【后勤物资】

发布时间:2021-06-10 10:05来源:阅读量:

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规避采购风险,拟对我院常用物资实施公开采购。合作意向为壹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欢迎具备资质的厂家或者供应商前来洽谈。


灵璧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bxrmyy.com)发布或者张贴采购公告即日起即可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下午2时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科室:物资采购小组  联系电话:6038253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3时

开标地点:灵璧县人民医院四楼院委会议室

厂家或者供应商应准时安排人员出席。




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常用物资采购管理,保证我院物资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我院采购物品质优价廉,特制订本办法。

一、遵循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二、对供应商的确定

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资格。

1、依法取得相关物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相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4、近三年来无商业贿赂记录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5、符合行业内的其他相关规定,特殊物品需提供检测报告,以便产品质量追溯。


三、对采购物品的要求

1、所有采购物品必须满足临床或相应科室使用要求。

2、供应商可以直接配送,也可物流配送,配送产品必须是完好无损的。

3、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同时是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随货同行具有真实可靠、完全能证明产品质量的有效文件(如:产品注册证、注册认可表、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产品效期、授权经营等文件)。

4、对采购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存在缺陷,我院有权退货或换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因质量问题院方有权选择终止其合作。

5、严禁将近效期的产品配送至我院,配送企业有义务将使用中的近效期的产品进行调换。

6、配送所需的费用由厂家或者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及标准

1、制定采购文件

由物资采购组根据医院需求,结合当前库存情况编写采购数量物品类别(对于长期使用、质量稳定的物品应标注品牌、产地),报物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采购文件的分发与收集

物资采购组负责将审批后的采购文件交微机中心,在灵璧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拟供应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文件(不得修改格式,不能报价的空白即可)报价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拟供货单位的公章,邮件外袋标注采购文件字样,快递寄至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组,评审会之前由物资采购组负责将拟参与竞争的供货单位文件集中收集,上述文件在评审会上现场拆封评审。(物资采购委员会监督)。

3、评审方法及标准

在物资采购委员会人员参与全程监督下确定供货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供货单位的报价情况逐一将物品公布底价,因所需物品种类繁多物资采购组依照质优价廉原则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相对报价低的单位作为供货单位;若某物品参与竞争的供货单位低于三家,则该物品或品类以非招标方式和其他方式的交易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最后确定的供货单位及相关信息在灵璧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内由物资采购组通知被确定的供货单位来院签订购货协议书。参与竞争的单位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医院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五、注意事项

1、各拟参与竞争的供货单位请认真阅读我单位发布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在电子版本中,标价后打印制成参与竞争的文件(手写无效)。参与竞争的文件装订应按照资质证明文件中采购目录顺序(无资质证明文件的文件无效)。

2、目录中的物品拟供货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单位发布的采购文件要求参与竞争,按规定的产地规格报价,对未指定产地的物品,拟供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标注生产厂、规格并报价,未填写规格产地的按作废文件处理。

3、凡被选定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通知,按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产地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库房,不得多送和少送,并及时提供发票和销货单,否则将视为违约,我院将拒收,并按该公司自动放弃该物品供货资格处理,启用竞争中排在第二的供应商配送;凡不按产地配送影响我院临床使用的,我院将取消该供货单位所有品种的供货资格,并扣除相应货款。

4、凡被确定的供货单位,因某品种价格低,故意不配送从而影响我院正常使用,我院将取消其单位所有中标品种,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物资采购活动,其所有供应的商品品种改为排在第二参与竞争的单位配送(低价品种执行排在第二的竞争单位的报价,其他品种价格执行排在第一的供货单位)。

5、本轮采购公告发布后,将暂停采购目录内的品种采购(临床急需物品除外)。

灵璧县人民医院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附: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