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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发布时间:2013-08-26 17:08来源:admin阅读量:
一、项目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年第5号)、《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9年第5号)
 
三、申报条件: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四、材料目录: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证件照三张;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和健康证明;
6、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2至5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7、其他。
 
五、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复。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2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