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秘〔2014〕192号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宿松、广德县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请各地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优质护理服务的自我评价和抽查评价工作,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评价工作总结报送原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管处,我委将在各地各单位评价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复核。 联系人:李志菊 左雪峰 联系电话:0551—62999790 电子邮箱:wstyzc @163.com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7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印发 |
附件下载:国卫办医函5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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